親愛的爸爸媽媽:
媽媽,你曾經沒敲門闖進兒子的房間,
兒子跟你翻臉好幾天,是吧!
爸爸,
你小女兒在外面無故被暴力折斷中指,
照片出自:妙子的故鄉翦影

http://blog.roodo.com/lifeshot/1da2f72f.jpg


你會不會上法院控告傷害,
我們5.6年級何其幸運,
萬年國代、野百合、64天安門,
在我們的腦袋瓜都只是浮光掠影。
所以我們一出社會非常在意的,
就是拼經濟。
我們最寵愛的寶貝,
我們無限量供給名牌跟高科技電子產品,
所以為了拼經濟,
信任馬政府。

現在,
你捨不得打的寶貝天使,
被5個波麗士大人像扛豬般扛進警備車,
照片出自一中同學
http://f6.wretch.yimg.com/skstone/29/1511368467.jpg


這是對的嗎?
親愛的父母:
你還是認為政治不要管嗎?
你還是無動於衷嗎?
你還是毫無警覺嗎?

不要讓你的寶貝怨恨你害他找不到工作!
不要讓你的寶貝因為沒錢不敢結婚!
不要讓你的寶貝因為養不起而不幫你生個孫子!
我們因為拼經濟做錯決定,
現在我們可以趕緊作修正,
為你的寶貝天使挺住台灣。

當學生在自由廣場為了公民空間不被監控的人權靜坐時,
我們來為他們革命,
迎戰開國時代。


起來!我不做次奴隸!

挺台灣!我不讓我的寶貝子女作次奴隸!


刑法第306條:無故侵入他人住宅(侵入住居罪)

過失傷害依刑法第284條:
因過失傷害人者,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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